據移民局通告顯示:自今年8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于6個月,就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而且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