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中的移民傾向是什么?

我們都知道在獲得美國非移民簽證的時候需要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但是我們也知道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本身就有很多種合法的移民渠道。那么,什么樣的情況被稱為“有移民傾向”?怎么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本文為您一一道來。

我們都知道在獲得美國非移民簽證的時候需要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但是我們也知道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本身就有很多種合法的移民渠道,比如說投資移民,親屬移民,特殊人才移民等等。那么什么樣的情況被稱為“有移民傾向”?怎么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本文為您一一道來。
美國的VO(Visa Officer簽證官)被要求首先假定所有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都是有移民傾向的。然后在申請的過程中,申請人通過有效的方式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才能獲得簽證。這項規定本身就有歧視的成分,很過分!但是沒有辦法。
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國家,在他們的觀念里美國是第一世界,美國以外的人有移民傾向非常常見,他們用懷疑的眼光看所有外國人。那么怎樣才能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呢?
美國大使館提出了一個概念,叫“牢固約束力”。也就是說有足夠的約束力約束申請人在去美國之后再回到中國。比如說有房產,有非常好的工作,愛人孩子父母都在國內等等。但是,并不是說有了這些材料的人就一定能夠獲得簽證。
有些有特殊經歷的人也會被拒,比如曾經赴美生子的人,比如曾經被拒簽過的人,當然還有撒謊的人。那么有一種情況非常復雜,也很難理解,而且目前這種情況的人越來越多,那就是“正在或者曾經申請美國移民的人,他們算不算有移民傾向呢?
首先找法律依據:由于任何一種移民申請都會耗時很長,所以美國法律規定,在申請移民期間,是允許申請人申請美國簽證的。
美國法律認為申請簽證時需要考量的“移民傾向”主要是指簽證過期后滯留美國的意愿,而不是通過合法途徑申請美國移民的意愿。也就是說如果你通過合法途徑曾經申請或者正在申請美國移民,并不能證明你這次會過期滯留,也就是不能證明你會黑在美國。
網上有很多網友分享自己的例子,比如申請了投資移民,在等候期間去美國旅游也順利拿到簽證。但是也有很多網友在申請移民的等待期間不敢申請美國旅游簽證,尤其是親屬移民的排期中會更加謹慎,因為通過率很低。
為什么法律上確定的事,在實際操作中有這么多不確定因素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在移民官的眼中,你申請了依親移民、投資移民或人才移民,都只意味著你申請了,申請只是第一步,要想真正拿到綠卡還要走很多步,比如在投資移民EB-5中,臨時綠卡能夠順利轉換為永久綠卡的比例非常低,有些專門做投資移民的律師事務所開業多年,甚至沒有一例成功轉為永久綠卡。
況且很多人一邊申請合法渠道的移民,一邊積極做黑在美國的準備。簽證官心里都很清楚,所以,申請了,首先就能證明你有移民傾向,如果你拿到簽證赴美,仍然有黑在美國的可能性。
第二,簽證官也很介意申請人在美國變更身份,也就是以旅游簽證入境,然后更換身份,或者是獲得綠卡或者是更換簽證類型。這種變化會有很多法律漏洞可鉆。
美國的法律規定有些工作類簽證類型,是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的,比如L,O類,但是用美國大使館的說法:所有非移民類簽證的申請都要先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
所以總結來說:“如果你曾經申請,或者正在申請移民,而現在要申請赴美非移民簽證的話,我們的建議就是一定要帶足能夠證明自己回國約束力的文件,很多時候,簽證官的權力是很大的,就看他對你的直覺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