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以國內商業背景和高管經驗為依托,來新加坡成立新公司,申請人以自雇的形式去到新加坡公司擔任高管職位,以這種創業自雇的形式可獲得新加坡就業準證EP。新加坡法定持有EP滿半年即可攜帶全家(合法配偶以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申請新加坡永居PR,持有永居PR2年即可全家申請新加坡入籍。我們把這種創業自雇拿EP后銜接新加坡永居PR的移民形式稱之為新加坡創業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