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歐洲議會選舉在即,這些問題你要關注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是歐盟三大機構之一。其余兩大機構分別是:由成員國首腦組成的歐洲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也是歐盟最高權力機構;還有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

五年一度的歐洲議會選舉將于明天正式開場,于5月23日至5月26日間展開。那么在這次選舉期間,哪些問題你要關注呢,一起看看。
歐洲議會是干什么的?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是歐盟三大機構之一。其余兩大機構分別是:由成員國首腦組成的歐洲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也是歐盟最高權力機構;還有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
此外,由成員國部長組成的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ministers,也稱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也是重要的決策機構。
根據歐盟憲法,歐盟的組織原則應該與代議制民主原則一致。歐洲議會應該是公民代表機構,性質上可與眾議院相比。而部長理事會應該是成員國代表機構,性質類似聯邦制中的參議院。歐盟委員會的職能則類似于政府。
然而,與國家級的議會不同,歐洲議會迄今還沒有完整的立法權,只有參與立法的權力。歐洲議會與部長理事會一起,共同(co-decide)通過歐盟的立法。
立法范圍包括:歐盟單一市場、農業、漁業、能源、環境、數據保護、移民。但外交政策和稅收政策不包括在歐洲議會的權力范圍內,而是被掌握在成員國的手中。
此外,歐洲議會還有預算決定權、議會監督權和重要歐盟機構的人事任命權。例如,歐洲議會選舉的結果將影響歐盟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歐盟三大機構中,歐洲議會是唯一一個由選民直接選產生舉的機構,也被認為是民主的象征。但在實踐中,它可能是三大機構中權力最小的一個機構。
歐洲議會選舉為什么值得關注?
從投票人數上來說,這是全球選民第二多的選舉:共有3.7億符合年齡要求的歐盟公民擁有投票權,僅次于印度。
從國際格局上來說,歐盟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同時也是全球最有影響力的政治聯盟之一。這次選舉的結果將為歐盟未來五年的政治經濟決策定調。
從當前的時間點來看,這是英國決定脫離歐盟之后的第一次歐洲議會選舉,也是自1979年首次投票以來疑歐勢力最強大的一次選舉。目前民調顯示,過去40年里歐洲議會的兩大傳統主流黨派——中右翼的“歐洲人民黨”(EPP)和中左翼的“歐洲社民盟”(S&D)——將首次丟掉議會多數席位;意大利民粹政客薩爾維尼、法國極右政客勒龐等人的黨團將獲得大量議席。歐盟的未來將充滿更多的不確定性。
歐洲議會選舉,怎么選?
歐洲議會目前擁有751個議席,基本按照各成員國的人口總數進行分配。成員國最低分配額不少于6名,最多不超過96名。
目前歐洲議會共有八個議會黨團。黨團可能由單一歐洲政黨組成(如歐洲人民黨)或由數個歐洲政黨、國家政黨和無黨籍議員所組成。歐盟公民根據所屬成語國的選舉法規定(規定各有不同),對相應的黨團進行投票,并按投票結果分配議席。
在議會中,歐盟小國一般能得到比例上較多的代表人數。這種選制設計讓小國的聲音在議會里能被放大,大國的聲音縮小,以免總是三四個大國(例如德、法、意)就能取得過半議員的支持而強推法案。但這也帶來了歐洲議會選舉“不平等”的批評之聲:例如,盧森堡(6席)小地方一名選民的選票,可能比德國(96席)大城市的選民的一票更有分量。
歐洲議會的選舉結果具有越來越重的分量。其中一個體現是,它越來越能影響歐盟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傳統上,歐盟委員會主席是由各成員國首腦組成的歐洲理事會來決定——而并不是由民意決定。也就是說,歐盟公民們給議會投票,但并不直接選出歐盟的最高領 導人。因此,這也常被當成歐盟機構與民主脫節的證明之一。
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規定了歐盟委員會主席的人選需要“將歐洲議會的選舉結果納入考量”。2014年首次推出“領銜候選人”制度(spitzenkandidaten),以期人性化(personalize)高高在上的政治家。它同時建議,歐盟委員會主席的人選應來自于獲得歐洲議會選舉多數的黨團。當時,容克所在的“歐洲人民黨”(EPP)正好也獲得了議會多數,他也因此被認為是第一個體現了歐洲民意的歐盟委員會主席。
2019年的議會選舉是“領銜候選人”制度的第二次應用。然而,由于本次選舉將更加碎片化、形成議會多數將更困難,以及該制度本身仍存在的爭議、并未獲得所有成語國的首肯,目前很難說未來的歐盟委員會主席是否將從此前推出的“領銜候選人”中產生。
英國參加歐洲議會選舉嗎
不參加。
特蕾莎梅曾表示,如果英國議員們在這之前能同意“脫歐”協議,英國將不必參加。
現在,大衛利丁頓對記者表示,“令人遺憾的是,在歐洲議會選舉的法定日期到來之前不可能完成這一進程。”
他表示,政府將努力使“脫歐”延遲“盡可能短”。
英國原定于3月29日離開歐盟,但由于議會沒有達成協議,歐盟將最后期限延長至10月31日。
據悉,英國可以提前離開歐盟,但如果英國在5月23日之前還沒有離開,它在法律上有義務參加歐盟范圍內的投票,并派遣歐洲議會議員前往布魯塞爾。
特蕾莎梅曾希望避免參加投票,但到目前為止,與反對黨工黨旨在就英國“脫歐”問題尋找出路的談判未能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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