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國稅務居民(即過去一年在美國居住少于183天或過去三年累計加權少于183天的情況,比如中國大陸居民)在美國購置房產用于自住或給在美國求學的兒女或親戚居住的情況,是無需申報美國個人所得稅單的( Form 1040 或Form 1040NR)。 如果您將美國的不動產用于出租,產生租金收入的話,那么需要關注以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