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放寬中國游客落地簽政策
7月21日,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發布消息稱,馬來西亞內政部日前發布公告,為鼓勵游客赴馬,自7月15日起,馬方增加6個出入境口岸,為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國游客辦理落地簽證(VOA)。
7月21日,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發布消息稱,馬來西亞內政部日前發布公告,為鼓勵游客赴馬,自7月15日起,馬方增加6個出入境口岸,為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國游客辦理落地簽證(VOA)。
據悉,本次放寬的落地簽政策主要包括:
—落地簽證停留期限從目前的7天延長至15天,簽證辦理費用從330令吉下調至200令吉(約合340元人民幣)等。
—與此同時,本次馬來西亞增設了多個可辦落地簽的入境口岸,包括:吉打浮羅交怡機場、吉打黑木山出入境檢查站、沙撈越美里國際機場、沙撈越雙溪都九出入境檢查站、納閩渡輪碼頭和雪蘭莪梳邦蘇丹阿都阿茲沙國際機場。
值得注意的是,新出臺的落地簽政策只針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國游客,即申請人須自文萊、印尼、新加坡或泰國入境,同時出示至少500美元現金、支票,或達到該數額的信用卡、借記卡或馬國家銀行認可的電子貨幣。
這意味著,從國內前往馬來西亞的中國游客仍需按規定提前辦理相關簽證。而且,由于馬來西亞移民官員還查驗入境旅客的離境機票,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也建議中國游客提前備妥打印機票。
馬來西亞過境簽(TWOV)政策
確切的說法:馬來西亞120小時(5天)過境免簽。
5天的計算方式為:入境和出境日各算一個整天。
注意事項
◆ 雖然過境簽印章明確寫到Permitted to enter and remain in West Malaysia and Sabah,但參照實際旅游經驗及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公告,不要嘗試持過境簽前往沙巴州(Sabah)、砂拉越州(Sarawak),中國公民需提前辦妥馬來西亞簽證。
◆ 轉機過境沙巴及砂拉越也需提前辦妥簽證。如未辦妥馬來西亞簽證入(過)境沙巴及砂拉越,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將被拒絕入境,并將被遣返回航班始發地。
◆ 理論上吉隆坡國際機場是可以在沒有任何簽證的情況下辦理2次過境簽的(第三方國家對于中國公民落地簽或免簽的,需向馬來西亞移民局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Malaysia提供后續行程機票確認憑證,或直接前往承運航空公司官網自助打印登機牌)。
◆ 一般來說請遵循同(一個入境口岸)進同出原則,但是從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航站樓KLIA進,從KLIA2出是可以的,反之亦可。
KLIA和KLIA2兩個航站樓之間可以乘坐區間車(費用2RM)或打車(費用10RM),車程10分鐘,雖然有輕軌,但是不建議乘坐,費用35RM,車程5分鐘。
◆ 此前傳聞獲取過境簽的最短停留時間8小時限制,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并沒有明確指示顯示該信息。且從實際旅行經歷來看,5小時中轉時間也順利拿到過境簽。
◆ 并沒有單獨設立的過境簽辦理點(或已取消),只要沿著出關通道,前往海關出境關口,除公務快捷通道、馬來西亞人回國通道、外國人入境通道之外,就是中轉過境簽證通道transit了。
◆ 過境簽免費、無需填寫入境表格,需要提供120小時內離開馬來西亞到達第三方國家的機票,以方便移民局官員系統查驗登記,對中國公民要求簽證的國家需要同時向移民局官員提供紙質簽證、另紙簽證或電子簽證繳費憑證。
按不按指紋視移民局官員要求來定,馬來西亞移民局需要確認中國游客不會在馬來西亞做非法停留,請務必提供相應證明(這里主要指飛離馬來西亞境內的機票,目的地不限)。
如持有機票為同一航空公司的中轉聯程機票(如國內各航空公司、馬來西亞航空、泰國國際航空、新加坡航空、斯里蘭卡航空等),可直接在中國國內出發地機場值機柜臺辦理登機牌目的地的行李直掛。這樣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無須提取行李,無須辦理過境簽,直接在中轉區等候,無須出關。
◆ 如持有同一航空公司的非中轉聯程機票(如亞洲航空),或不同航空公司機票,必須辦理過境簽,必須提取行李再重新辦理值機和行李托運。
◆ 如果同時持有馬來西亞簽證,移民局官員會首先用掉該簽證允許你出關,再給你過境免簽待遇(比如去程使用馬來西亞一次旅游簽證,回程給予過境免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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