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房地產快訊:迪拜將出臺房地產監管機構新法!

近日,在迪拜酋長穆罕默德的指令下,迪拜將出臺房地產監管機構新法,據悉該新法將在2007年出臺的房地產監管機構法律規定基礎上進行重新修訂。根據法律,迪拜房地產監管機構的職責目標包括在監管和貨幣政策的整合系統內推動迪拜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并促進該行業對迪拜經濟的貢獻。

近日,在迪拜酋長穆罕默德的指令下,迪拜將出臺房地產監管機構新法,據悉該新法將在2007年出臺的房地產監管機構法律規定基礎上進行重新修訂。根據法律,迪拜房地產監管機構的職責目標包括在監管和貨幣政策的整合系統內推動迪拜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并促進該行業對迪拜經濟的貢獻。
迪拜將出臺房地產監管機構新法
1、迪拜房地產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和監督房地產開發托管賬戶;
2、認證有資格管理房地產開發托管賬戶的金融機構;
3、并批準關于管理房地產開發、中介和管理的法規,包括共同財產。
4、房地產監管機構還負責監控在迪拜酋長國媒體上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信息;
5、與迪拜房地產研究所(Dubai Real Estate Institute)合作向公眾宣傳他們的權利和責任;
6、更新政策以保持市場供需平衡。
法律規定,迪拜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uncil of Dubai)主席將任命迪拜房地產監管機構的首席執行官,并將頒布實施替代2007年第16號法的法律規定。
迪拜土地局(Dubai Land Department)將取代迪拜房地產監管機構作為房地產租賃合同注冊部門,并負責規范業主與租戶之間的關系以及與房地產租賃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
迪拜房地產投資政策法規梳理:
在迪拜購買房產不僅僅可以擁有永久產權,投資購買100萬迪拉姆的房產,拿到產權證即可辦理兩年的居留身份,配偶和18歲以下孩子也可以同時獲得身份。而且租金回報率高:你投資一套房產,僅利用租金,10年就可以回本了。相對于國際一線城市房價還處于洼地。
除卻以上優勢,迪拜房地產購買政策保護房主的利益,并監管市場健康增長。迪拜商品房市場的歷史其實不長,粗略地梳理一下大概分為幾個階段:
1999年到2001年間,開始允許完全擁有地權和土地租借權(Free hold/ Lease hold)的地產上市。
2002-2005年間,迪拜頒布法律允許外國人在指定的區域購買房地產。
2006-2008年間,隨著迪拜經濟的高速發展,迪拜房地產受到投機影響推高了樓價,地產投資變得異常火爆,相伴地出現一些風險。
2007年,政府先后頒布一系列法律,旨在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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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海外房產信息由開發商/項目方提供,請投資者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自行核實相關信息,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