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移民法及移民方式全剖析!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人開始前往柬埔寨旅游、投資、買房等,其中,入籍柬埔寨的人士越來越多了!外國人辦理柬埔寨入籍手續,并不是一件簡單易辦的差事。據邦海外小編所知加入柬埔寨籍一般分為投資入籍、捐款入籍和通婚入籍。下面我們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下柬埔寨移民法及移民方式全剖析!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人開始前往柬埔寨旅游、投資、買房等,其中,入籍柬埔寨的人士越來越多了!外國人辦理柬埔寨入籍手續,并不是一件簡單易辦的差事。據邦海外小編所知加入柬埔寨籍一般分為投資入籍、捐款入籍和通婚入籍。下面我們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下柬埔寨移民法及移民方式全剖析!
柬埔寨移民法相關規定:
第一章:一般法規
第一條:本法的目的是管理在柬埔寨王國境內居住的所有外國人。
第二條:無論是何種國籍、在何處出生、或信仰何種宗教的人,只要不是柬埔寨國籍,則被當作外國人。
第三條:所有外國人必須執行本法,只有當執行有柬埔寨王國參加簽署的國際法的情況下除外。即使是在本法生效之前就已在柬埔寨王國境內居住的外國人也不例外。
第四條:居住在柬埔寨境內的外國人,根據其移民情況分作三類:
(一) 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
(二) 屬于移民的外國人。
(三) 屬于投資者的移民。
第五條:管理外國人是內政部的職權。內政部應成立一個機構專門負責移民工作。
第六條:內政部有權規定外國人辦理居留證、入境簽證、出境簽證、通行證、護照或具有同等價值的文件的注冊手續,,以及發放證件和監督檢查的辦法。
第二章: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
第七條: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
(一) 根據申請或與柬埔寨王國政府協議而來柬埔寨王國居住的外國領事館工作人員,外國大使館工作人員,外國外交代表,外國專家和其他職員以及他們的家屬等。
(二) 得到柬埔寨王國政府允許,前來柬埔寨居住的外國軍官、政府公務員、職員、外交人員、留學生和他們的家屬。
(三) 在前往最后的地方之前,在柬埔寨王國境內等候交通工具的過境者。這些人除了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的情況之下,居留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
(四) 有往返(交通)票的旅游者,其居留時間由內閣法令規定。
(五) 商業代表、銀行代表和其它行業的商人前來柬埔寨王國聯系業務者,其居留時間不超過三個月。如果有特別需要,柬埔寨王國政府取多只能再給予延長三個月期限。
(六) 居住在與柬埔寨王國境內各省相鄰的外國人,可允許多次或 偶爾一次過境。有關執行本條款的條件,必須由內閣法令規定。
(七) 為了取得糧食而停留在海港和飛機場的旅客、海員和飛行員。
(八) 得到柬埔寨王國的允許,而前來柬埔寨王國海灣捕魚的外國人。
第八條: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要前來柬埔寨王國居住者,必須做到如下三點:
(一) 先得到柬埔寨王國政府駐外國大使館、領事館或代表柬埔寨王國利益的謀外國政府的入境簽證。至于過 境旅客、海員和飛行員,他們離開輪船或飛機時,必須得到柬埔寨王國有關部門的批準。
(二) 持有上述第一項所規定的有關部門入境簽證的護照或價值相等的文件。
(三) 在飛機場或碼頭交入境內。這種稅的稅率和條件,由內閣法令規定。
第九條:除了得到柬埔寨王國政府特別允許的情況下,不屬于移民 的外國人達到第八條款的條件,有關當局也可禁止其進入柬埔寨王國境內。
第三章:屬于移民的外國人
第十條:被認為屬于移民的外國人有:
(一) 為了長期居住,從事合法經營項目或從事其它與工業、商業、服務業和農業有關的工作,而合法前來柬埔寨王國的外國人。
(二) 不屬于本法第七條款所規定的各種外國人。
第十一條:得到允許前來柬埔寨王國居住的外國移民,除了以上第八條款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完成以下義務:
(一) 須表明具備有,對柬埔寨王國經濟、社會福利、科學或文化有利的技能。
(二) 繳納適當數目的保險金,以保證有能力負擔返回自己國家的費用,能依靠自己的財產解決生活費。保險金數目,由內閣法令規定。
(三) 由移民者所屬國家的醫療部門發生證件,證明身體健康情況良好,能從事本身業務活動;另外還必須有書面的工作合同。
(四) 無本國政府有關部門發出的追緝文件。
(五) 即使外國移民者已達到以上各條款的條件,移民者仍然要具備柬埔寨王國安全方面要求的條件。
第十二條:承認某位外國人為外國移民,必須由內政部長決定。
第十三條:屬于移民或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當進入或離開柬埔寨王國境內時,必須向移民檢查站報告,外國人出入柬埔寨的地點由內政部規定和管理。
第十四條:外國移民當到達柬埔寨王國境內四十八小時后,必須向所居住地區的省市警察總局外國人辦公廳申請居留證。當警方受到申請后,應立即發給申請者收據。
第十五條:外國移民者需要搬遷時,必須在離開之前,向所居住地區的省市警察總局外國人辦公廳報告,以便讓警方在居留證上簽字。此外,當達到新居四十八小時后,外國移民者必須完成上述各手續。
第十六條:當柬埔寨王國有關當局進行檢查時,必須出示居留證。如果移民者不遵守本法各項條款的規定,居留證可被沒收。當居留證被沒收七天 后,外國移民者必須離開柬埔寨王國國境。是否承認某位為外國人為屬于移民,必須由內政部長決定。但是根據實際情況,根據省市警察總局的要求,內政部長有權延長居留期限,但居留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拒絕承認某外國人為移民應由內政部長決定和通知。
第十七條:原則上外國人可以在柬埔寨王國境內自由行動。但在必要的情況下,內政部長可以下令禁止外國人行動和禁止所有屬于移民和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進入居住或遠離柬埔寨王國境內的某個地點或地區。
第十八條:所有旅店主人或出租房屋的主人,當屬于移民的外國人或不屬于移民的外國人來到自己旅店或房屋居住后四十八小時之內,必須向警方報告。
第十九條:雇傭外國工人,必須遵守柬埔寨王國勞工法的規定。內政部在勞工與社會福利部的配合下,有權進入各工廠、企業、公司、商行檢查外國人的勞工證。
第二十條:各省市警察總局必須向內政部報告在自己警區內的外國移民者死亡和失蹤的消息。
第二十一條:首次發出的居留證有效期為兩年。居留證每兩年,必須申請延期一次。申請的居留證或申請延期,必須向第十四條款所規定的有關當局申請。如果超過限期,居留持有者不申請的居留證或申請延期,可視作不合法行為。由內政部通過部令規定發出居留證的各種措施和在該領域的管理辦法。屬于移民的外國人,必須繳納辦理居留證的費用。居留證正本與副本同樣有效。發放居留證的收費標準由內閣通 令規定。
第二十二條:省市警察總局負責監督在自己管區內已居住或剛居住的所有外國人。
第二十三條:所有屬于移民的外國人,如果想離開柬埔寨王國一段時間,必須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并由內政部批準離開或返回。原則上在外國停留 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該期限可以延長至六個月。批準出入柬埔寨的收費標準,由內閣法令規定。
第二十四條:如果超過所允許的期限返回柬埔寨,移民者應該從新申請入境簽證,并且被視為新的外國移民。
第四章:(投資移民) 身為投資者的外國移民
第二十五條:投資移民是指前來柬埔寨王國,在柬埔寨王國投資法范疇內進行投資的外國人。
第二十六條:投資移民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前來柬埔寨王國考察投資可能性的外國人,第二類是已得到柬埔寨發展理事會發給投資許可證的外國人。
第二十七條:前來柬埔寨王國考察投資可能性的外國人,必須按第三章關于屬于移民的外國人的所有規定辦理手續,但批準暫時居留的有效期為一年。當居留期滿后,如果認為自己不具備在任何領域投資的條件,可以取回所繳納的保證金,但必須離開柬埔寨。
第二十八條:已得到柬埔寨發展理事會發給投資許可證的外國人及其家屬,可按照投資許可證所規定的時間在柬埔寨長期居住,并有權領取在柬埔寨王國來往通行證件。實行第廿八條款的程序手續,由內閣法令規定。
柬埔寨移民條件及常見問題:
01.入籍柬埔寨有什么好處?
1、移民條件簡單;
2、申請時間短,只要3-4個月;
3、免簽眾多國家,如越南、老撾、泰國、印尼等東盟國家。
4、沒有移民監
5、沒有生育限制
6、無須解釋資金來源
7、入籍后可買房買地等
02.入籍手續需要多少錢?
外國人的入籍證書有柬埔寨國王諾羅敦·西哈莫尼和洪森總理簽字。外國人辦理加入柬埔寨國籍一事,不論哪國人士均可辦理。辦理時間3個-4月。
入柬籍審批手續。通過我們向柬王國政府提出請求,由政府報國王審批。
03.入籍柬埔寨有什么好處?
由出生獲得柬國籍:如父母一方為柬國籍,其子女可獲柬國籍;在柬境內出生的新生兒可獲柬國籍。
通過婚姻獲得柬國籍:申請者與柬籍配偶在領取結婚證并共同生活三年后,可申請柬國籍。
通過投資獲得柬國籍:根據柬埔寨王國《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投資10億5000萬瑞爾(約31萬美元)并符合法定條件。
通過捐款獲得柬國籍:對柬埔寨有特殊貢獻或捐款12億瑞爾(約30萬美元)者也可申請入籍。
04.入籍柬必須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根據柬埔寨王國《國籍法》規定,申請加入柬埔寨籍的外國人必須具備諸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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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入籍柬埔寨流程
1、簽約;
2、遞交資料,由柬埔寨外交部、柬埔寨移民局、內政部警政署共同審批;
3、歸化入籍;
4、到柬埔寨開始你的幸福生活吧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的關于柬埔寨移民法及移民方式全剖析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您還需更多的了解,可以直接咨詢我們的在線客服,我們將會以最專業的態度和顧問為您提供定制化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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