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買房有缺陷?該如何發起索賠

很多人在置業海外時,或多或少都會因為房子的問題吃過一些虧。如果你在馬來西亞買房后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或有其他異議,而開發商又不給你解決問題,我們應該通過何種途徑來維護我們的一些權益?

很多人在置業海外時,或多或少都會因為房子的問題吃過一些虧。如果你在馬來西亞買房后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或有其他異議,而開發商又不給你解決問題,我們應該通過何種途徑來維護我們的一些權益?
購房者索賠法庭(TTPR)
當我們在馬來西亞買房后,發現房屋有缺陷,我們可以通過購房者索賠法庭來維護我們的權益。對于購房者索賠法庭,我們需要了解哪些內容?
索賠條件
1.投訴期限
投訴申請應該在以下12個月內提出:
①房屋竣工證書(CCC)或合格證書的簽發日期;
②買賣協議(SPA)中設定的缺陷責任期的到期日,根據1966年的《住房開發商(控制和許可)法》,無論是高層建筑還是有地房屋,其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商業行業除外);
③其中一方終止買賣協議的日期,且該終止發生在房屋竣工證書或合格證書完成日期之前。
2.索賠
每次索賠的金額不得超過5萬令吉,除非發生以下情況:
①索賠人同意放棄其余的索賠;
②開發商書面同意愿意通過仲裁庭解決該問題。
3.許可證
開發人員必須有許可證,如果開發商沒有許可證,這將是刑事或民事訴訟,不可能通過仲裁解決爭端。
4.律師
不需要代理律師。
5.產業類型
必須是住宅工業。
6.權限外
無法對以下類型的案件進行審判:
①收回土地或土地權利;
②與這些糾紛相關的案例:幸存者授權、商譽、訴訟選擇、或任何商業機密或其他知識產權;
③人身傷亡事故。
起訴及登記程序
1.索賠人必須向仲裁庭提供下列資料和文件:
①填寫表格1;
②索賠聲明(清單);
③買賣協議(SPA);
④發展商關于空置財產交付的信;
⑤10令吉費用;
2.提交文件后,仲裁庭將在1個半月至2個月內通知索賠人開庭日期,并將后兩份表格1交給申請人。屆時,索賠人必須在14天以內將表格1發送給相關開發商。開發商如果提出反訴或抗辯,可在收到索賠人的表格1之后14天內向仲裁庭提交表格2(4份)和10令吉費用。索賠人還可以通過提交表格3及另外的10令吉費用,為發展商的反申索提出抗辯。
3.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和解,仲裁庭將在開庭第一天起60天內作出裁決,并可以作出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裁決:
①退還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支付的款項;
②一方面,買賣協議必須遵守;
③用金錢來補償任何損失;
④相關合同全部或部分被修改或取消;
⑤任何方面都必須承擔費用;
⑥除非有關各方使用其他方式,否則每年支付的利息不得超過利息的8%;
⑦駁回索賠和起訴。
如果最終裁決開發商不遵守,那么索賠人(購房者)可以向馬來西亞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執法處投訴。在馬來西亞房屋及地方政府調查屬實后,開發商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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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海外房產信息由開發商/項目方提供,請投資者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自行核實相關信息,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