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詳細了解泰國養老保險制度

20世紀90年代以來,泰國經濟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被譽為“亞洲四小虎”之一。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泰國也逐步建立了適合其本國國情的養老保險體系。

20世紀90年代以來,泰國經濟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被譽為“亞洲四小虎”之一。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泰國也逐步建立了適合其本國國情的養老保險體系。
一.泰國的養老保險體系概況
泰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大致包括兩部分:一是公共部門、二是私營部門。但即使在這兩個部門內,不同的群體仍實行不同的制度形式、其管理體制也是分割的、同時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享受到真正的社會保障。
1.就中央政府公務員而言,現行制度主要包括兩部分:
一是基本養老金,實行現收現付制,由財政部直接管理、工作滿37年后即可獲得替代率為40%左右的基本養老金。
二是從政府養老保險基金獲取的強制性補充養老金,平均工資替代率在30%左右。
2.就私營部門而言,1998年泰國通過立法為正規私營企業雇員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現收現付制,基本養老金的平均工資替代率為22%左右、其資金來源于政府社會保障辦公室統一籌集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養老保險繳費率為6%(雇主和雇員各負擔一半、其中還包括家庭津貼的資金來源)。
另外,泰國政府還積極鼓勵雇主為其雇員建立各種形式的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除國有企業雇員公積金是強制性的以外,中央政府雇員、政府關聯機構雇員和私營企業雇員公積金是非強制性的。
二、泰國的政府養老保險基金
1997年3月,泰國中央政府為其公務員建立了政府養老保險基金,并設立了專門的法人機構——政府養老保險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這個基金是繳費確定型的養老保險基金、實際上是一種以個人賬戶為基礎的,集中管理的養老儲蓄基金、目前150萬應參保的中央政府公務員約有70%的人已經參保。
政府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為中央政府公務員及其雇主(中央政府)分別按公務員工資的3%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公務員退休后可以一次支取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出于基金建立時間不長,目前人多出少。截至2000年6月,基金規模約為30億美元。
三、私營企業養老保險
私營企業雇員的養老保險計劃是1999年才開始的。作為社會福利保障體系的一部分,強制性老年退休金計劃被推出,用以取代之前僅涵蓋殘疾、生育和疾病患者的福利計劃。老年退休金計劃由薪酬為基礎,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的一個計劃。私營企業雇員強制性參與這一計劃,由雇主和雇員各繳納工資的3%,而政府將為其支付工資的1%,其總額就是雇員能獲得的老年退休金。
目前,泰國共有大約900萬私營企業的員工參與這一老年退休金計劃,但是仍有大約2200萬人因為在非正規企業工作,而無法享受相應的社會福利保險。對于私營企業員工來說,如果想要獲得金額退休金,必須在供職企業工作15年以上,并保證每月支付退休金,這樣他們就能夠在55歲前獲得這筆退休金,根據規定,老年退休金可以享受免稅的待遇。
四、低收入人群養老保障
泰國社會保障署1998年出臺法定退休金制度。政府每年給貧困老人三四千泰銖(1美元約合35泰銖)的補貼。事實上,僅有一小部分貧困老人能夠領取這份補貼。由于種種原因,那些至今未能取得泰國國籍、也沒有本國身份證的早期移民,仍然無法享受政府針對國民的各類福利政策;一些居住在偏遠地區的老人,由于對政府政策不了解,也無從領取補貼。
社保制度規定,退休年齡是55歲。只可延后,不能提前,領取退休金者必須是從原公司正式辭職后。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退休時,公司要按照勞動法發放一筆退休金,最高是1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