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泰國買房關于“產權”的那些事

很多朋友在泰國買房時,因為不了解當地的情況和政策,往往會被一些沒有資質的中介忽悠欺騙,最終導致被騙。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看一看泰國產權里面究竟有什么“貓膩”,讓你泰國買房,不再輕易被忽悠。

很多朋友在泰國買房時,因為不了解當地的情況和政策,往往會被一些沒有資質的中介忽悠欺騙,最終導致被騙。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看一看泰國產權里面究竟有什么“貓膩”,讓你泰國買房,不再輕易被忽悠。
泰國公寓產權分哪些
泰國公寓,又叫Condo,英文翻譯過來為“共管式公寓”,和我們通常理解的“酒店式公寓”有很大不同。其區別主要就在于其產權結構。根據1979年頒布的泰國公寓法案(Thai Condominium Act)規定,外國人可以合法購買有永久產權的公寓,自住或者出租都可以,但是規定,每個公寓項目外國人的持有率不能超過49%。(也就是說,一個樓盤里有100套房源,那么至少有51套必須賣給泰國本地人,最多49套可以賣給外國人。)
如果這個時候有人和你說這個公寓外國人永久產權持有率可以超過49%,那你就要當心這個公寓有沒有問題了。
外國人購買泰國公寓產權分以下兩種類型:
1.外國人永久產權(Foreign Freehold)
基本上,在泰國的所有城市,只要公寓項目的各項達標,外國人都可以購買該項目的永久產權,并且只能占所有比例的49%。并且購買方式也十分簡單,以個人名義,持個人護照直接購買,就可以拿到房產所對應的房產本,以及地契。
2.長期租賃產權(Leasehold)
除了首都曼谷以外,其他熱門的泰國投資城市如普吉、蘇梅、華欣,因為當地泰國人的購買力還不夠強勁,因此除去49%的外國人永久產權比例外,剩余的51%,外國人也可以購買,但所獲得的就不是永久產權了,而是我們所謂的長期租賃產權,即開發商與業主簽訂長期的租賃協議。當然了,在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樓層,相似景觀的情況下,永久產權的售價會比租賃產權的售價更高。
目前,泰國法律規定下的單次最長的租賃產權是30年,可以額外續簽兩次,一共是90年,這就是在泰國市場購買公寓時常見的90年長期租賃產權。租賃產權和永久產權一樣,都是收到泰國法律同等保護的,同樣需要到當地的土地局備份注冊。
對于長期租賃產權,在簽訂條款時,一定要仔細查看,謹防出現不利,或者未說明情況,如有未說明情況,則需要加上去。例如租賃協議到期后如何續簽,如果需要轉售怎么處理等問題。
3.泰國公司持有永久產權(Thai Company Freehold)
和普吉等地一樣,在芭提雅以及部分泰國的其他城市,有很多公寓項目除了49%的外國人永久產權配額外,剩余的51%也會對外國人出售,但是方式不是長期租賃產權,而是需要外國人在泰國建立公司,并以公司的名義持有永久產權。當然了,如果以公司的名義持有房產,還需要尋找資質靠譜的法律援助,以防止有后顧之憂。
泰國別墅產權分為哪些
對很多初次置業泰國的人來說,可能都會收到一個訊息,就是:外國人是不能購買別墅的。實則不然。
泰國當前的法律的確有明文規定,外國人是不能直接持有土地的,但是外國人是可以購買獨棟別墅或者聯排別墅,這又是為什么呢?
所謂外國人不能購買帶土地的別墅實際上是不準確的,想要購買泰國別墅,產權結構和持有方式可能會和購買略有些不同:
(1)在泰國建立公司,以公司名義持有別墅,已經有了二十年的歷史,這也是在泰國養老的歐美等發達國家人士慣用的“套路”。
通過泰國公司,可以購買別墅土地和別墅建筑,并將其注冊在公司名下,而別墅建筑可以在個人名下享有永久產權。此時,泰國的公司每年都需要出具財務報表進行稅務登記以證明其真實存在性。而和公司相關的一切法律操作,都應該尋找專業的法律團隊或者律師進行操作。
(2)持有長期租賃產權,這與公寓的租賃產權性質相同,外國購房者可以與開發商簽訂最高90年的長期租賃協議,并以此種方式購買獨棟或者聯排別墅。
(3)永久產權和長期租賃產權組合持有別墅。解釋來說,就是外國購房者以個人名義永久持有房屋的產權,并且與和開發商簽訂長期的租賃協議,以長期租賃產權的形式持有該塊房屋所在的土地。這種方式也是許多外國購房者在泰國購買別墅時最常使用的方式,因為法律規定外國人不能直接持有土地,但可以合法持有房產的永久產權。所以該方式全程以業主個人名義購買并持有,不牽扯泰國公司或泰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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